编报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;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财务会计制度;指导下属单位财务工作,对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和审计;负责国土资源局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专项收费的征收、管理和使用监督;承担国家和省、市、县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、专项经费及其他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;承担耕地占用税、契税、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有关税费的代征、代收。负责对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管、审计工作。
负责人:陈明珠 高宗文 联系电话:0551-885604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