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扎实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置换工作
肥西县国土资源局
(二○○九年十二月六日)
近几年来,我局按照“村民为主、乡镇实施、县级统筹”的要求,在县委、县政府和市国土局的大力支持下,及时抢抓政策机遇,以“造地”和保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用地为核心,积极申报土地置换项目,同时切实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实施,扎实开展工作,在规定期限内全面完成了土地置换工作的各项任务,提高了节约集约用地水平,有效缓解了建设用地供需矛盾,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。
一、工作开展情况
我局从2007年开始,启动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置换工作,2007-2009年,全县实施和申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置换共18个批次,共10475.9亩,新增耕地面积9951.52,涉及全县十二个乡镇
(一)拆迁安置情况。建设用地置换拟置换区涉及拆迁农户计3585户,总拆迁面积达37万平方米。拆迁工作已全部结束,拆迁形势总体稳定,没有一例上访事件。全县共规划建设新村点22个,集中安置拆迁户1328户,就近插花安置在附近村庄的1547户,已在外地购买住房主动放弃安置710户。截至目前,22个安置点已建成1086户,正在建设231户,下剩11户因在外打工等原因未开工建设,现已有744户入住新村。
(二)复垦整理情况。全县复垦整理18个批次中16个批次323个项目点的土地复垦整理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配套已于2009年6月底全部结束(项目区面积9373.60亩,新增耕地面积8487.63亩);2009年1、3批次正在施工。按照建设用地置换批复的规定,将拟置换土地仍确定为原集体经济组织所有,并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使用。
(三)验收审批情况。省政府已批准13个批次6530.46亩,占应报批面积63%;已报省政府待批复5个批次3945.44亩,占应报批面积37%;已有16个批次8848.69亩,7月30日前通过市验收,其中有3个批次计1551亩,11月6日通过省级验收。目前,又有11个批次6447亩的验收申报资料已编制结束,部分验收申报资料通过省国土厅初审,省国土厅初定12月中中旬赴肥西县对该11个批次进行验收。
二、主要做法
(一)深入宣传,广泛动员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置换工作,群众是主体。工作启动之初,广泛了解各类群众对建设用地置换工作的要求、困难和建议;多次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、群众大会,成立建设用地置换村民理事会全程参与研究旧村庄复垦、新村选址和规划设计等具体工作。让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、参与权、管理权、监督权,调动和激发了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归属感。
(二)精心组织,强力推进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置换工作总的要求是:统一政策标准,乡镇组织实施,经费包干使用、土地权属不变。在实施过程中,做好以下几项工作:
1、准确选点。以置换土地比例最大化为准则,本着“统一规划、分步实施、先易后难”的原则,优先选择占地面积大、建设密度小的村庄,优先选择房屋结构差、拆迁成本小的村庄,优先选择群众基础好、积极性高的村庄。各乡镇把好选点关,报县规划局、国土局审核批准后实施。
2、阳光拆迁。建设用地置换的难点是拆迁,积极稳妥做好拆迁工作是项目成功于否的关键。开展建设用地置换的前提是“自愿、合法、有偿”,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实行强制拆迁。一是合理制定拆迁补偿标准。参照县政府办(2007)103号文件各乡镇根据自身情况、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拆迁补偿标准,报县领导组审核把关。二是公开公平公正。在拆迁过程中严格做到“四到户、五不准”,即丈量登记到户、复查审核到户、张榜公布到户、资金补偿到户;不准弄虚作假、不准优亲厚友、不准暗箱操作、不准以权谋私、不准截留挪用。借鉴城镇拆迁的经验,对拆迁户情况、补偿安置情况等实行“三榜公示”,阳光操作,公开透明,接受监督。三是动员群众广泛参与。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,由村民自己推荐产生的建设用地置换理事会,全程参与项目置换工作,特别是对拆迁补偿、新村庄规划、宅基地分配、土地调整等重大敏感问题,由理事会牵头组织实施,化解矛盾,维护稳定。
3、保障安置。为了保护拆迁后的农民全部得到妥善安置,结合乡镇村庄布局规划,根据拆迁户的意愿,采取农户自建、联建和货币化补偿三种方式进行安置。在拆迁实施前,分别与每户签订拆迁安置协议。拆迁补偿费由各项目实施乡镇提前垫付,确保及时足额到位。鼓励农户联建、自建,实行“三统一分”,即政府负责统一规划选址、统一设施配套、统一户型设计,农民分户自建。奖励货币化补偿安置方式,对部分被拆迁户到城镇购房居住的,实行货币化补偿安置或补偿的比例可适当提高。对于不要求安置的农户,大多给予3000-5000元的奖补。但无论采取哪种安置方式,都必须尊重农民的自愿选择,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。
4、确保质量。复垦工作是置换工作的最终目的,是置换政策能否落实的关键。我们按照“田平、路直、渠配套、能耕种”的要求,由我局组织有关部门抽调业务人员逐一实地勘察,按照地型、水系分布、交通条件和群众意愿等实际情况,核定土地复垦方案和规划设计。同时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招投标程序,公开招标施工单位,公开招聘工程监理,加强施工监督,确保复垦质量,确保一次性通过省、市验收。
(三)明确职责,强化保障。建设用地置换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,涉及面广,政策性强,关系地方经济发展、招商引资、农村稳定等诸多问题。县委、县政府把建设用地置换工作作为“十件大事”之一,全力以赴把该项工作抓牢抓实。
1、明确职责。县建设用地置换领导组重点负责置换方案制定,国土、规划、建设、农委等相关部门负责项目申报、项目监管和验收工作。并对全县开展置换复垦整理工作的十二个乡镇,予以业务指导。县直机关部门各司其职,齐抓共管,全力支持配合乡镇政府做好项目实施。
2、资金保障。开通建设用地置换项目资金拨付“绿色通道”。做好资金的使用和管理,加强审核。严格按工程进度比例和“3331”的拨付程序、方式及时拨付,对各乡镇项目资金实行定期审计,保证专款专用。截止目前,全县已拨付建设用地置换资金约2亿元。
3、督查调度。建立定期巡查与重点督查制度,实行周上报、旬小结、旬督查、旬调度:即项目区乡镇每周上报进度、月10日、20日、30日分别向县领导组办公室书面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;每旬县领导组抽调人员对各项目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,并对督查情况定期召开调度会,集中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。对工作不力、推进缓慢的乡镇全县通报,督促尽快整改到位。
。三、几点体会
我局建设用地置换工作,经过几年的精心实施,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,实现了“群众拥护、上级满意、社会稳定”的预期目标,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。
一是探索了破解建设用地瓶颈制约的新途径。实施建设用地置换,将全县零星分散且不宜利用的建设用地,合并为适宜利用的建设用地,优化了土地利用结构,提高了节约用地水平,为破解建设用地瓶颈制约探索了新方法、新途径。仅此置换项目,就可为全县工业园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8000-10000亩,可吸纳投资约百亿元,使一大批投入大、产出高的企业得以落户园区建设。
二是推动了新农村建设。通过土地置换,部分解决了新农村建设的资金,拆除分散旧房,集中建设新房,按照中央新农村建设“二十个字”的要求,把缺少规划、生活环境差、交通不便的自然村庄,建设成为环境优美、适宜人居的新村庄,使村容村貌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。
三是给项目区群众带来了实惠。我们在实施建设用地置换中,坚持以人为本,制定了一系列激励政策,使得项目区群众拆迁有补偿、建设有配套、耕地有增加、环境有改善、收入有同提高。
四是促进了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。通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置换项目的实施,广泛宣传了国家土地政策,使广大群众认识到土地资源的宝贵和国家对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视,使项目区的农户改变了以前单门独户、乱占耕地的习惯,提高了农民珍惜土地的意识。同时也让基层干部认识到各级加强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决心,有利于在全县营造依法合规用地的良好风气。(赵成供稿)